替莫唑胺是一种烷化剂,适应症为与放疗联合治疗成人新诊断的多形性成胶质细胞瘤以及治疗儿童和成人标准治疗后显示复发或进展的恶性神经胶质瘤。
已知与替莫唑胺相关的肝脏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肝酶升高、高胆红素血症、胆汁淤积和肝炎,并已收载入当前替莫唑胺的产品信息中。迄今为止,在英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已经收到8份与替莫唑胺相关的肝脏异常自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包括发生死亡结局的肝衰竭的报告。因此,在使用替莫唑胺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医生应认真权衡继续治疗的获益以及患者在严重肝功能异常情况下的发生重度肝脏损害的潜在风险。
在收到肝脏损害的报告后,EMA对现有的与替莫唑胺相关的肝衰竭和相似事件数据进行了回顾,这些数据包括已经公开发表的病例报告。报告中的替莫唑胺肝脏不良反应包括肝脏损害和肝衰竭。回顾的数据中确认有38例肝衰竭。肝损害的典型表现为:在开始治疗后数周,出现肝酶升高,之后导致胆汁淤积。38例肝衰竭病例中30例死亡。回顾的报告中也包括停用替莫唑胺后肝功能检查或肝脏症状改善的病例。预估肝衰竭的发生率非常低,发生率低于1例/10000治疗患者。
2013年12月,英国药品监管当局已致函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信函中包含更新的安全性信息和关于监测肝功能的最新建议。并基于可获得的证据,将在针对处方医生和患者的产品信息中纳入关于潜在严重肝脏反应(包括发生死亡结局)的可能性。产品信息中还将纳入关于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的患者中进行肝功能监测的最新建议。
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建议:
在开始替莫唑胺治疗之前,应测定基线肝脏功能。如这些检查异常,医生应权衡用药获益与风险决定是否开始治疗。
接受42天治疗周期的患者应在周期中段复查一次肝脏功能。所有患者应在每一治疗周期后检查肝脏功能。
如患者发生明显的肝脏功能异常,医生应认真权衡继续治疗的获益和潜在重度肝脏损害的风险。
肝脏毒性可能发生于开始治疗后数周或更迟,也可能发生于最后一次替莫唑胺治疗之后。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