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积极推动社会办医,为了配合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我国全面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而前段时间,海南省物价局则是直接对某些药品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就包括左氧氟沙星分散片、玻璃酸钠(透明质酸钠)注射剂2种药品价格。制定公布的药品价格自2014年4月5日起执行。
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制度 加快医改和药改进程
国家药监局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监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看药店柜台内有无平价药,医院的药房和医生所开的处方是否有平价药,发现问题及时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理,通报、取消评优资格、停业整顿等处罚。
据了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省物价局调整2种药品最高零售价,其中,左氧氟沙星最高不超44.6元/盒。
根据现行政府定价药品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做过相关调整之后,玻璃酸钠(透明质酸钠)注射剂(国家定价目录1034号)规格为25mg:2.5ml(关节腔内注射)/支最高零售价格为179元;另一种药物——左氧氟沙星分散片(国家定价目录85号)最高零售价格为:规格为200mg×6片/盒11.7元,规格为200mg×12片/盒22.8元,规格为200mg×18片/盒33.8元,规格为200mg×24片/盒44.6元。
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制度,还需鼓励大众监督举报,这样才能促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强行推进平价药进柜台,进医院,这样才能让消费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