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子商务俨然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了。在越来越便利与广大消费者的同时,新兴的药物销售途径,无疑也给一些不法商家制造的机会。网上销售的药品被发现是劣药甚至是假药的报道时有见报,这不仅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不利于我国医药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故此,国家必须加强监管。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销售“后悔药”、“绝情丹”、“忘情水”、“脑残片”等产品均没有被正式批准生产,有些甚至是符合“三无”产品行列的,目前已责令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关闭所有的网店,并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此类产品使用。
SFDA称一些不法商家在网络上用“后悔药”、“绝情丹”、“忘情水”销售名销售多种不合格产品,检查发现这些所谓的“神奇药品”,尽管产品标签上都标有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内容,也标示为“药”,但实际上却仅仅是糖果来过的,没有任何医用疗效的,而且很多此类产品都是没有标示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的,是很显然的“三无产品”。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还发现,此类产品不仅没有经过任何监管部门批准生产,而且很多的标签标识不规范,或标示虚假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有些甚至为“三无”产品,有些宣称疾病治疗功能,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显然,诸如此类的行为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从社会公序良心来看,也是很没良心,很不负责任的行为,误导消费者的同时也严重危害着他们的生命健康。
SFDA相关监管部门目前已经责令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关闭所有销售此类产品的网店,并要求其严格把关,今后一律禁止销售类似产品。同时还表示,日后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直接移送公安机关。
多个网站随后就将之前还在网络上销售的“后悔药”、“忘情水”等产品下架。可见只要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因此,国家各个监管机构或单位必须以身作则,层层监管,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确实规范好药物的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