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价药物清单即将出台
针对低价药物短缺的现状,国家卫计委联合多部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
此《通知》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广大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合理利润。因为该《通知》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将会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并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另行制定)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调整零售价格。
二、医药贿赂“黑名单”将现我国首都
近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北京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意见》的出台,将使得北京当地医药购销行为更“循规蹈狷”。《意见》对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及个人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如给予采购与使用其产品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一旦被相关机构认定或处罚的,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也就是进入了医药贿赂“黑名单”。此外,《意见》还规定,一旦被列入了“黑名单”,自公布后的两年内,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皆不允许购入“黑名单”企业的产品,包括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