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素痣可发生于任何部位,影响美观,而且又可能发生癌变,有碍健康。所以治疗时应根据色素痣的大小、部位、有无恶变体征以及患者的美容要求来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手术治疗可适用于任何类型的色素痣,并可同时进行病理检查,为治疗首选。大多数良性黑素细胞肿瘤无须治疗,总原则是不治则已,治则彻底。
若出现以下恶变体征者应及时行切除或扩大切除术:
1、体积突然增大,颜色加深(女性妊娠期除外);
2、表面出现糜烂、溃疡、肿胀、反复感染;
3、自觉疼痛或瘙痒;
4、周围出现卫星病灶。
另外长在肢端(如掌跖,甲下)、黏膜和易受摩擦部位者,恶变几率相对较高,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态度,尽早手术切除。非手术治疗具有避免手术痛苦的优点,但适应症较为局限,可适用于直径<1MM者。常用方法有激光、冷冻等。但反复的物理、化学刺激易诱发恶变,经此方法治疗不彻底者,应及时切除送检。总体来讲色素痣的治疗都应坚持“不治则已,治必彻底” 的原则。
色素痣治疗处理原则
1。普通后天性色素痣和普通蓝痣治疗 无须治疗,若发生于易摩擦和受损的部位,最好行手术切除,小的皮损亦也可采用超脉冲CO2激光和(或)Q开关激光治疗。普通CO2激光、冷冻、超高频电、化学剥脱等较难掌握其深度,易留瘢痕或治疗不彻底。
2。 尽量手术切除,由于恶变一般发生于30岁以后,所以切除的时间可待成年后。
3。先天性巨痣治疗 由于恶变率较高,而且恶变的一半发生于5岁以前,所以应于出生后尽早切除。
4。疑有恶变应采取手术治疗 全部切除的痣均应做病理检查,发现恶变应扩大切除并酌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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