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作用是造成粉碎性骨折的最常见因素。根据力的不同又可分直接暴力和间接暴力两种。间接暴力是指暴力通过传导、杠杆、旋转或使肌收缩使肢体受力部位的远处发生骨折。如跌倒手撑地时导致的桡骨远端骨折。直接暴力是指暴力直接作用的部位发生骨折。直接暴力所致的骨折又可分为以下3种:
①打击骨折。打击骨折发生在最终作用力作用在小范围内,其特点是骨折线横行,常见于前臂和小腿,仅为单根骨骨折。
②压砸骨折。压砸骨折常伴广泛的软组织损伤,骨骼广泛粉碎或横行断裂,在前臂及小腿常呈相同水平的双骨折。
③贯穿骨折。贯穿骨折一般指枪伤骨折。子弹速度不同其表现是有区别的。速度的增加会导致组织损伤指数倍增加。
此外,粉碎性骨折的原因还有:
1、肌牵拉力 肌肉突然猛烈收缩,可拉断肌肉附着处的骨质。例如在骤然跌倒时,股四头肌猛烈收缩,可发生髌骨横骨折。
2、积累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伤力(例如远距离行军),可集中在骨骼的某一点上发生骨折。骨折无移位,但愈合慢。
3、骨骼疾病 以上四种均系健康骨骼受各种不同暴力的作用而断裂,称外伤性骨折。如因骨本身的病变而使骨质疏松,破坏变脆,在正常活动下或受到轻微的外力作用,就可发生骨折,称病理性骨折。这类骨折主要由骨组织的病理改变引起,在此不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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