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 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
5、临床症状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FEV1增加15%以上,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ml);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
符合以上1-4条或4、5条者,可确诊为支气管哮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