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世界各地人群饮食习惯与生活条件各异,人群血脂水平也相差悬殊,故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所谓"正常值"。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主张以显著增高冠心病的危险度来划分高低,同时也根据危险度水平制定防治措施。
我国血脂异常防治对策专题组在血脂异常防治建议中提出血脂的参考值如下:
血清总胆固醇(TC)在5.20摩尔/升(200毫克/分升)以下为合适范围,5.23~5.69摩尔/升(201~219毫克/分升)为边缘升高,5.27摩尔/升(220毫克/分升)以上为升高(血清总胆固醇比血浆总胆固醇高3%)。
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在3.12摩尔/升(120毫克/分升)以下为合适范围,3.15~3.61摩尔/升(121~139毫克/分升)为边缘升高,3.64摩尔/升(140毫克/分升)以上为升高。
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在1.04摩尔/升(40毫克/分升)以上为合适范围,0.91摩尔/升(35毫克/分升)以下为减低。
血清甘油三酯(TG)在1.70摩尔/升(150毫克/分升)以下为合适范围,1.70摩尔/升(150毫克/分升)以上为升高。
血清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升高愈显著,或血清总胆固醇升高而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减低愈明显,则罹患冠心病的危险性愈大。
展开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