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糖尿病病友来说,运动肯定是有益的。但对于一些血糖控制不好、有合并症的患者,或者疾病处在某些特殊阶段的患者就不适合运动。
以下情况不适合运动:
第一类:病情控制不佳,血糖很高(>16.7毫摩尔/升),或血糖波动明显的人,尤其是严重的1型糖尿病患者以及不稳定型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没有得到很好控制之前,不宜参加运动锻炼。
第二类:近期有明显的眼底出血、视网膜剥离及青光眼者,应在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参加运动。
第三类:有糖尿病肾病,尿中有蛋白、红细胞及管型者,应主动减少运动量。
第四类:血压明显升高(高于180/110毫米汞柱)患者应暂停运动。
第五类:有严重的心律失常、心功不全,轻度活动即发生心绞痛或4周内有新发心肌梗死的患者,应终止运动。
第六类:有明显的糖尿病神经病变,影响四肢、肌肉的感觉和行动的患者,必须在有效地保护和监测下进行运动。
第七类:糖尿病患者必须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适量运动,严重者不宜运动。
第八类: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的患者,不适合运动,这些并发症包括急性感染、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
第九类:严重肺气肿通气、换气障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也不宜运动。
第十类:新近发生过血栓、经常有脑供血不足患者,不适合运动锻炼。
第十一类:妊娠、腹泻、呕吐、不能进食、有低血糖危险,以及血糖太高、胰岛素用量太大、病情易波动患者,应慎用或禁用运动疗法。
展开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