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许多因素都会导致乳腺癌的发生,但它们的危险级别不同。在1940年时,一名女性一生当中得乳腺癌的几率是5%,即20名当中就有一名会患病。到2005年,专家推测这种患病几率已达到13%,即差不多8个中就有1个。在许多病例中,根本不知道患者为啥会得此病。事实上,所有患乳腺癌的患者当中有70%没有查到已知的危险因素。
乳腺癌的危险因素有哪些呢?
危险因素是指那些能够增加某人患病几率的因子。不同的癌症有不同的危险因素。
但是携带有癌症危险因素或者几个危险因素,并不意味着这个人会得癌症。一些携带有一个或更多个乳腺癌危险因素的妇女并没有患病,而大多数患乳腺癌的妇女并没有明显的危险因子。
高等高危因素
有一个乳房有乳腺癌病史的女性其患有新的乳腺癌的危险性是正常人的3-4倍,患有的这个新的乳腺癌可能与第一次完全无关,或者在另一个乳房,又或者在同一个乳房的不同部位。这与第一次乳腺癌复发是完全不同的。
乳腺癌早期症状表现为:
部分早期乳腺癌患者虽然在乳房部尚未能够触摸到明确的肿块,但常有局部不适感,特别是绝经后的女性,有时会感到一侧乳房轻度疼痛不适,或一侧肩背部发沉、酸胀不适,甚至牵及该侧的上臂。早期乳房内可触及蚕豆大小的肿块,较硬,可活动。一般无明显疼痛,少数有阵发性隐痛、钝痛或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