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2005年以来,强生旗下至少13家子公司及其至少27种药品、医疗器械、护肤用品等,发生了至少51次产品召回事件,但其中48次将中国列为不召回之列。因强生公司由于质量原因频繁发生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召回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13日约谈强生公司,要求强生公司查找问题原因,改进质量管理。
“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在约谈强生公司时,明确表露对在华药企的强硬态度,“凡是出现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都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必须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必须主动向公众披露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任何在华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凡是出现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都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必须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必须主动向公众披露信息,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各级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掌握各国药品监管机构的召回信息,对药品生产企业召回不报告,召回不及时,将采取严厉监管措施,直至停止在华生产销售药品。
约谈现场,强生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分析出现问题原因,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