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药政司近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的“基本药物短缺品种供应保障暨全国人大代表重点处理建议追踪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基本药物部分短缺品种的定点生产即将启动,明年年初将确定定点生产的药品品种、价格及企业招标方案。
2011年年底,卫生部和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对用量小、企业生产不盈利的基本药物短缺品种,研究通过定点生产或省际联合采购方式集中生产,以稳定药品供应。由卫生部对定点生产的品种进行严格遴选,限定为市场需求量小但又难以替代的少数药品,汇总各省(区、市)年度使用需求数量,配合有关部门遴选定点生产企业。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医药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卫生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药监局等多部门参与制定的定点生产具体实施文件将于近期公布。按照计划,首批纳入定点生产的基本药物短缺品种数量较少,有关部门将在明年1月确定品种目录、价格及生产企业招标方案,并尽快确定定点生产企业。
有关管理部门将在核定定点生产药品价格时给予定点企业一定利润空间,以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在品种选择上,将优先选择临床用量相对较小、产品利润相对较低的品种,并将优先考虑目前新农合基层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用药需求。
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光基层医疗机构出现部分药品短缺现象,引起社会各方关注。在短缺药品中,价格较低的基本药物占有一定比例。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在座谈会上表示,确保基本药物正常供应,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针对部分基本药物短缺的现状,要根据不同原因分类解决。除了定点生产之外,有关部门还将探索创新采购和供应模式,并推进多方面的综合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