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S,即肠易激综合征,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肠病,以腹痛或腹部不适为主要症状,常伴有排便习惯改变,缺乏可解释症状的形态学和生化学异常。IBS的症状常与其他功能性胃肠病,如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症状有重叠。那么,发现自己的肠胃异常,应当如何判断是否IBS呢?
根据罗马Ⅲ诊断标准,反复发作的腹痛或腹部不适(非疼痛的不舒服感觉),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下诊断标准。最近3个月内每个月发作至少3天,并伴有以下2项或2项以上的症状:①排便后症状改善;②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的改变;③发作时有粪便性状(外观)改变。即可判断为IBS病患。
除上述症状以外,还有部分症状没被列入诊断标准,但是仍然对于诊断IBS有支持异议的,包括:
1、排便频率异常:每周排便少于3次或每日排便多于3次。
2、粪便性状异常:干球粪或硬粪,或糊状粪、稀水粪。
3、排便费力。
4、排便急迫感、排便不尽、排粘液以及腹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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