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7日,长沙市工商执法人员在倪某配在马王堆经营“水发货”的门店内现场扣押了一些待售食品,包括牛百叶、鱿鱼等,它们是被工业用火碱(烧碱)与双氧水浸泡过的(详见本报3月30日B05《毒水浸泡牛百叶、鱿鱼被执法人员查扣600公斤》)。倪某配说:“在泡发这些产品时,我们不能直接接触,必须穿上雨靴,戴上防水手套,因烧碱和双氧水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容易烧伤身体。”倪某配与其帮工倪某辉随后被警方控制。倪某配向警方交待说,之所以用这些原料浸泡食品,是听行内人说这样能将货漂得更白,便于销售。
倪某配从 2011年3、4月开始,租了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海鲜市场两个门面,与妻子一起经营鸿强水产冻货经营部,主要经营牛百叶、鱿鱼等。“这些货到我门面时是干货或冰冻货,我要想办法将这些货泡发起来后再销售出去,听行内的生意人说只有用烧碱才能将干货或冰冻货泡发起来,用双氧水才能将货漂得更白。”随后倪某配在西长街菜市场找到专门送烧碱和双氧水的人供货,还请了侄儿倪某辉一起在店内进行牛百叶、黄喉、毛肚、鱿鱼等水产、冻货泡发加工及销售生意。
倪某配的货除了卖到长沙本地,还有周边城市。近日,芙蓉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倪某配与倪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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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测部门介绍,工业用火碱(烧碱)属于非法食品添加物,在卫生部公布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名单中榜上有名,而双氧水本身有毒有害。此次查处的食品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检测,结论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双氧水”的“不合格”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