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黑腻腻的屋子,走进去极深,弥漫着浓重的腥臭味。昏黄的灯光下,堆放在案板上的猪肉清晰可见大量深色斑点和乌紫的色块,黑黄色的血水正滴下来,不断有绿头苍蝇“嗡嗡”地成群结队飞过来抢先“品尝”。3个超大的冰柜打开来,里面塞满了上百公斤像这样发臭的剥皮猪肉。
这个地下屠宰场位于福建省仙游县枫亭镇乡下一处偏僻小山坡上,是陈某贩卖病死猪肉团伙进行私宰的黑窝点。2011年7月24日晚,被当地警方一举捣毁。
当晚,因为做相同“生意”而“倒霉”的并不只有陈某。
去年7月以来,在福建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南平、龙岩6地公安机关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成功侦破近年来福建最大销售加工病死猪肉系列专案,集收、运、制、销“一条龙”的犯罪网络被彻底打掉。
非法销售加工链条形成
在福建省仙游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只有小学2年级文化的犯罪嫌疑人黄某。
2011年3月起,此前做生猪生意的黄某动起了歪心,雇佣李某等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到福州、福清和莆田等地收购病死猪进行销售。短短4个月,贩卖病死猪肉10余吨,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陈某某,2008年就因贩卖病死猪肉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然而,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他干脆拉上妻子林某一起干。
据他供述,自己收购病死猪的成本一般是每斤0.2元到1元不等,有时甚至不需要花钱。收购来的病死猪经过其妻林某屠宰后,再以每斤2元到2.8元不等卖给陈某。至2011年7月案发时,陈某某夫妇销售病死猪肉60吨左右。
陈某某雇人将收来的病死猪肉运到泉州一带卖给周某、秦某等客户,价格涨到每斤4元至5元不等。其后,周某与妻子吴某将病死猪肉加工成香肠,再以每斤13.5元的价格在市场向顾客销售。
“经过这些不法分子层层加价,病死猪肉‘身价’涨了10倍有余。”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沈冬认为,种种情况表明,一个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的“产业链”已经形成,各个环节完整,分工明确,对象固定,打击难度大,隐蔽性强。
病死猪来自正规养猪场
“自打干上这个生意后,我就再也不敢吃外面用猪肉做的菜,就怕有一天那些肉到了我自己的嘴里。”黄某对记者说。
那么,这大批的病死猪究竟从何而来?
当地一家正规养猪场的工人告诉记者,100头小猪养到出栏,起码会有6至8头病死。按照环保、卫生部门的要求,这些病死猪需要深埋或焚化。这意味着正规处理死猪,养猪场不仅什么也捞不到,还要倒贴几十元。
于是,一些养猪场为了不做“亏本”买卖,便与贩卖病死猪的不法分子“一拍即合”,能卖多少算多少,收购病死猪成了一个“行当”。
据了解,目前福州年饲养生猪300万头左右,按8%的正常死亡率,每年产生大大小小的病死猪约24万头,这是流入市场的病死猪肉的主要来源。
沈冬表示,要切断病死猪肉的来源,必须加强对养殖场、生猪批发市场及屠宰场的病死生猪及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各自辖区内的生猪存栏量进行严格统计。
他建议,要追查病死猪的去处,逐步形成病死猪上报机制,同时可由政府出面对养猪场无害化处理给予适当补贴,打消其害怕“亏损”的担忧。
发案不在首环节打击难
陈某告诉记者,未经处理的病死猪肉用肉眼就能看出来。比如表皮上常有紫色出血斑点,脂肪不是白色而是红色、黄色或绿色,没有弹性,有血腥味或腐臭味。
由于市场上出售的猪肉需要经过质量检验检疫合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等多道关卡,病死猪肉难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
“好一些的肉可能会卖给小餐馆,用辣椒炒着吃不出来。”据陈某交代,绝大部分病死猪肉制成香肠、火腿肠、腊肉、肉松等,通过各地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部等渠道走上餐桌。
“这就给警方打击增加了极大的难度。”沈冬解释说,病死猪的死因十分复杂,低温冷冻或者高温蒸煮都会大大增加鉴定难度,加工成香肠、腊肉后鉴定就更难了,如果不在第一环节发现就很难打击。
同时,鉴定结果会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当前销售加工病死猪肉犯罪一般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请批准逮捕,立案追诉标准要求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货值15万元以上。
“这一罪名入罪门槛较高,要求公安机关提供销售数额的证据。”沈冬表示,一旦数额不够,往往无法认定,只能以行政处罚了事。
另外,销售加工病死猪肉案件往往流通环节链条长、牵涉地域广。“乍一看,很多部门都在监管,但每个部门只能按自己的职责开展工作,往往造成单一部门在单独执法过程中的种种不便。”沈冬认为,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包括跨地区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才能真正斩断病死猪从收购、屠宰到加工、销售的利益链条,真正阻断病死猪肉流入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