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浙江申达 耳科手术器械包
批准文号:浙杭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050093号
厂商名称:浙江申达斯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手术包
规格型号:SD-105
结构及组成: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适用范围: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用 途: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产品说明: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使用方法: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注意事项:
特 点: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产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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