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自身抗体稀释液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7第1401989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规格型号:6×5mL/包装;2×5mL/包装或10mL/瓶
结构及组成:产品主要组成成份:人血浆、叠氮化钠。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6个月。
适用范围:该产品适用于ADVIA Centaur系列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和ACS:180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在用相应甲状腺过氧化物酶自身抗体试剂检测时,对出现勾状效应的高值样本进行稀释,以便进行再次测试,其结果乘以稀释倍数得出正确的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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