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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DGKC法)

批准文号:京药监械(准)字2012第2400548号

厂商名称: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适用范围:该产品适用于医学临床上检测肌酸激酶的活性。仅用于体外诊断。

用    途:该产品适用于医学临床上检测肌酸激酶的活性。仅用于体外诊断。

产品说明:主要成分:试剂1:咪唑(100mmol/l)、乙酸镁(10mmol/l)、葡萄糖(20mmol/l),试
剂2:N-乙酰半胱氨酸(20mmol/l)、EDTA(2mmol/l)、
ADP(2mmol/l)、NADP(2mmol/l)、AMP(5mmol/l)、腺苷(
5')五磷酸(5')-腺苷(10μmol/l)、葡萄糖-6-磷酸
脱氢酶(≧1.5KU/l)、己糖激酶(≧2.5KU/l),试剂3:磷酸
肌酸(30mmol/l)

注意事项:1.本产品仅供体外诊断使用。
2.操作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试剂盒内说明书进行试验操作。
3.避免在恶劣的环境(如含有次氯酸钠、酸碱或乙醚等腐蚀性蒸汽及灰尘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实验。
4.包被条打开后,应将剩余包被条放入封袋中密封,以免受潮。
5.微量移液器吸嘴不可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孔内样品需震荡混合均匀,不能有气泡存在。
7.洗涤要彻底,洗液应注满每孔,但不可用水过猛,避免产生气泡。每次洗涤均应甩干孔内液体,最后应将孔内液体拍干。洗板推荐使用洗板机。
8.处理试剂和样品时需戴一次性手套,操作后应彻底洗手。所有样本及使用后的试剂盒应视为潜在的传染性物质,废弃处理时,按照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试剂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剩余试剂要及时密封,放置2℃~8℃条件下贮存。
10.加入发光底物后要室温避光反应,强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
11.严格控制每步反应时间和温度,操作应紧凑。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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