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冷敷头带
批准文号:沪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580565号
厂商名称:上海创始实业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冷敷器具
结构及组成:本品由内袋(包含无纺布衬层、凝胶层)部分和外袋(包含外套、固定带)组成。
适用范围:用于物理退热、冷敷理疗。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
用 途:用于物理退热、冷敷理疗。仅用于闭合性软组织。
产品说明:YZB/沪1968-58A-2006《冷热敷理疗袋》
使用方法:1、工作条件:将本产品放入温度为-20℃的冰箱冷冻室,25-30分钟后取出即可进行冷敷;本产品为可重复使用的冷敷器具。
2、使用方法:将医用冷敷头带置于需降温处或疼痛点。接触时间一般在30~40分钟。
注意事项:初次使用或使用本产品后,请清洗产品外套。
本品只适合外用,如不慎损坏内胆,相变材料漏出触及眼睛或皮肤,用清水洗净即可,并停止使用本产品。
请勿将本产品敷于破损的皮肤处。
如敷后感觉不适,请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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