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酸性磷酸酯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2第2402385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规格型号:DF11: 120测试(8×15/试剂盒)
结构及组成:试剂船位 1、2、3(片剂):TMP 缓冲液 0.5 mM; 试剂船位4、5、6(液体): NaOH 1.0 M。产品有效期:在 2-8°C的环境中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源于前列腺的酸性磷酸酯酶的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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