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固定修复体
批准文号: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30673号
厂商名称:杭州新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冠型(Ⅰ-1型、Ⅰ-2型)、桥型(Ⅱ-1型、Ⅱ-2型、Ⅱ-3型)
结构及组成:产品外观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裂纹缺陷;产品就位后应无明显翘动;所用合金硬度不小于160Hv,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um;急冷急热试验时,烤瓷牙不得出现裂痕;生物性能指标及金属元素限定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产品采用取得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口腔材料制成
适用范围: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