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铸造金属支架可摘义齿
批准文号:浙食药监械(准)字2008第2630210号
厂商名称:台州市路桥区鑫雅义齿制作厂(普通合伙)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Ⅰ型、Ⅱ型
结构及组成:本品主要由金属支架、义齿(包括瓷牙和树脂牙等)、基托聚合物和造牙粉等共同加工而成,合金硬度应在不小于150HV;以医生提供的模型为基准,于基牙的大小、形态及缺失牙槽峭的吸收程度相适应,可摘义齿就位后应无明显翘动,同时与牙齿接合处接触良好;局部可摘义齿的锁扣与支撑牙牢固锁紧,全口义齿吸附力作用;可摘义齿就位后应咬合自然;可摘义齿金属表面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微米;可摘义齿生物性能指标:应无口腔粘膜刺激性、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致敏毒性应不大于I级、急性全身毒性(径口途径)反应无遗传毒性
适用范围:本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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