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无锡市江原 癌胚抗原(CEA)定量检测试剂盒(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400016号
厂商名称:无锡市江原实业技贸总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规格型号:96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CEA校准品、Eu标记CEA抗体、缓冲液、CEA抗体包被板、增强液、浓缩洗板液。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人血清中癌胚抗原(CEA)含量的定量检测。
用 途:该产品用于人血清中癌胚抗原(CEA)含量的定量检测。
产品说明:CEA校准品、Eu标记CEA抗体、缓冲液、CEA抗体包被板、增强液、浓缩洗板液。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使用方法:该产品用于人血清中癌胚抗原(CEA)含量的定量检测。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注意事项:
特 点:CEA校准品、Eu标记CEA抗体、缓冲液、CEA抗体包被板、增强液、浓缩洗板液。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产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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