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肌酸激酶诊断试剂盒
批准文号:沪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400555号
厂商名称:上海蓝怡科技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结构及组成:肌酸肌酶同工酶检测卡(25个):标记荧光肌酸肌酶同工酶抗体、抗肌酸肌酶同工酶抗体、抗肌酸肌酶同工酶抗原抗体复合物抗体。缓冲液(25份):牛血清白蛋白(BSA),表面活性剂,防腐剂等。批号卡1条。70μl加样器一支。
适用范围:检测人血液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含量。
用 途:检测人血液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含量。
产品说明:YZB/沪0380-40-2005《肌酸激酶诊断试剂盒(IFCC法)》
注意事项:
1.本产品仅供体外诊断使用。
2.操作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试剂盒内说明书进行试验操作。
3.避免在恶劣的环境(如含有次氯酸钠、酸碱或乙醚等腐蚀性蒸汽及灰尘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实验。
4.包被条打开后,应将剩余包被条放入封袋中密封,以免受潮。
5.微量移液器吸嘴不可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孔内样品需震荡混合均匀,不能有气泡存在。
7.洗涤要彻底,洗液应注满每孔,但不可用水过猛,避免产生气泡。每次洗涤均应甩干孔内液体,最后应将孔内液体拍干。洗板推荐使用洗板机。
8.处理试剂和样品时需戴一次性手套,操作后应彻底洗手。所有样本及使用后的试剂盒应视为潜在的传染性物质,废弃处理时,按照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试剂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剩余试剂要及时密封,放置2℃~8℃条件下贮存。
10.加入发光底物后要室温避光反应,强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
11.严格控制每步反应时间和温度,操作应紧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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