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眼力健 双氧水隐形眼镜消毒液(商品名:爱视洁)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220470号(更)
厂商名称: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眼镜护理液
规格型号:7167X 60mL、120mL、240mL、300mL、350mL、360mL、480mL
结构及组成:该产品由过氧化氢、磷酸溶液、注射用水组成。其中过氧化氢含量为3.0±0.3%W/V。
适用范围:用于隐形眼镜的清洗护理。
用 途:用于隐形眼镜的清洗护理。
产品说明: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220470号(更)
产品标准:YZB/国 3856-2010《双氧水隐形眼镜消毒液(商品名:爱视洁)》
规格型号:7167X 60mL、120mL、240mL、300mL、350mL、360mL、480mL
结构与组成:该产品由过氧化氢、磷酸溶液、注射用水组成。其中过氧化氢含量为3.0±0.3%W/V。
适用范围:用于隐形眼镜的清洗护理。
使用方法:护理液一旦开封,容易受环境、温度、湿度及瓶口的开合次数影响以及暴露 空气中时间的长短,都有可能使产品功效发生改变,降低护理液的护理功能。因此,护理液开封后请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封后的护理液请记得不要让它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应置放于25摄氏度左右的室温干燥环境处。
注意事项:1.认真仔细阅读护理液盒内所附的说明书;
2.护理镜片前,必须用中性清洁剂彻底清洁双手;
3.必须严格按照护理程序护理镜片;
4.请勿重复使用用过的护理液;
5.清在室温下储存,并避免儿童接触;
6.不使用护理液时,请保持瓶盖紧闭,勿将瓶口触及任何物品,避免污染;
7.请于包装所示有效期前使用,并在开瓶后120天内使用,以保持护理液的有效性;
8.本品不适宜加热使用;
9.请勿与其他护理液或眼药混合使用;
10.若您对以上任何成分过敏,请勿使用本品。
特 点:1. 消除隐形眼镜蛋白;
2. 去除隐形眼镜镜片上的污物、有机物;
3. 对大肠杆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有杀菌作用;
4. 润湿、润滑隐形眼镜镜片;
5. 在标示的有效期内使用,在三个月以后丢弃剩余护理液。
产品备注:生产企业名称由“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雅培眼力健(杭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者地址及生产场所地址由“中国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号大街”变更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号大街200号”。 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220470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220470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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