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甲基安非他明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商品名:摩克)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3401087号(变更批件)
厂商名称:万华普曼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条型:100人份/盒、50人份/盒板型:40人份/盒、25人份/盒、1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甲基安非他明-BSA结合物、抗鼠IgG抗体、甲基安非他明单克隆抗体-胶体金、硝酸纤维素膜。
适用范围:用于定性检测尿液中的甲基安非他明含量。
用 途:用于定性检测尿液中的甲基安非他明含量。
产品说明: 灵敏度:对甲基苯丙胺检测灵敏度为1000ng/ml。
特异性及交叉反应:用D-安非他明,(-)-甲基苯丙胺,甘草酸单氨盐,曲美苄胺检定交叉反应,当浓度分别为50ug/ml,25ug/ml,50ug/ml和10ug/ml时为阴性反应;当摇头丸浓度大于或等于2000ng/ml产生交叉反应。
干扰物质反应:可卡因,海洛因,烯丙吗啡,可待因,纳曲酮,纳络酮,阿司匹林,戊巴比妥,阿托品,阿普唑仑,扑热息痛,去痛片,安定,乘晕宁,头孢氨苄,氟哌酸,葡萄糖,非那西丁,普鲁卡因,雷尼替丁,血红蛋白,葡萄糖,白蛋白等干扰物质,在浓度分别为100ug/ml或以下时无交叉反应。说明当以上物质浓度为100ug/ml或以下时,不对检测产生干扰。
注意事项:1.本品为一次性体外诊断试剂。
2.对照线与检测线均不出现色带,表明发生检测错误应重试。
3.仅供定性筛检。
4.稀释及不洁净的尿样或操作不当,均可产生错误结果。
5.有条件的实验室应使用对照品同时测定。
6.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注]若为条型,操作步骤为:
1.沿铝箔袋切口部位撕开,取出试纸条;
2.将测试纸条有箭头的一端插入样品容器中(测试纸条插入标本深度不应超过MAX标志线),约3秒钟后取出,平放至干燥、不吸水的清洁表面。
3.5分钟内观察结果。
产品备注:变更内容: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楼梓庄中心街2号”;生产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楼梓庄中心街2号”包装规格变更为:“条型:100人份/盒、50人份/盒;板型:40人份/盒、25人份/盒、1人份/盒”;产品有效期变更为:“4-30℃保存,有效期24个月”。申请人根据变更内容自行修订注册产品标准、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中相应内容。审批结论: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经审查,予以变更。本批件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本批件有效期与原注册证有效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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