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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包

批准文号:鲁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660263号

厂商名称:枣庄市康力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插管

结构及组成: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由基本配置:气管插管、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组成;选用配置:液体推注器、吸痰管、吸引管、引流咬口、口咽通气道、医用纱布片、石蜡棉球、塑料腰长方盘、包布组成;

适用范围:气管插管包供人体全麻手术或复苏中建立人工气道用。

产品说明: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包里的气管插管应采用符合YY0337.1-2002规定的材料制成;引流咬口、口咽通气应采用符合GB15593-1995规定的聚氯乙烯塑料制成;医用纱布片采用符合YY0331-2006中规定的医用脱脂纱布制成;棉球采用符合YY0330-2002中规定的医用脱脂棉制成;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采用符合GB10213-1995中规定的橡胶检查手套制成;塑料长方盘采用符合GB12670-2008中规定的聚丙烯制成;包布采用FZ/T64005-1996中规定的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与聚乙烯塑料薄膜复合制成;一次性使用吸痰管应采用符合YY0339-2009规定的材料制成;一次性使用吸引管应采用符合GB15593-1995规定的材料制成。

使用方法:本产品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使用本产品的医护人员应经过相应技术的培训,使用时应采用无菌技术操作。

注意事项:1. 本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且只限一次性使用。产品在包装未打开或破损前均为无菌、无毒和无热原。若包装破损,禁止使用。用后销毁。

2. 本产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

3. 在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自灭菌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产品超过灭菌有效期,不得使用。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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