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康宏 药物雾化器
批准文号: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660619号
厂商名称:宁波康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雾化器
规格型号:A型、B型、C型
结构及组成:A型由雾化杯、咬嘴、导管组成,B型由雾化杯、面罩、导管组成,C型由雾化杯、咬嘴、面罩、导管组成。雾化器壳体、咬嘴应采用聚丙烯材料制成,面罩、导管、垫片采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雾化器在工作状态下各零部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和松动脱落,在工作气源压力0.3±10%MPa时最
适用范围:供呼吸道患者作药物气溶吸入治疗用。
用 途:供呼吸道患者作药物气溶吸入治疗用。
产品说明:压缩泵极限负压值:≥0.15MPa
压缩泵空气流量:≥10L/min
最大雾化率:≥0.2ml/min
噪音:≤ 65dB(A)
电源电压:AC220V ± 10%,50Hz ± 1
使用方法:使用前所有组部件需进行清洁(除管子外),为了符合喷雾颗粒规格,在使用墙壁压缩空气及氧气或小型空气压缩机,流速率必须选择在5-8LPM范围
1、将管子的一端接在气源
2、以逆时钟方向旋转开喷雾瓶上盖,将其暂放一边
3、倒入处方药剂至瓶底,最大限量8ml
4、将喷雾瓶上盖装回原处
5、将口含器/面罩接在喷雾出口
6、当准备开始治疗时,开机接通气源
注意事项:此产品为一次性耗材。
单一病患使用,不可替换使用。
本产品勿用耐高温及化学浸泡消毒使用,以防功能受损。
产品在受损及使用过久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喷雾输出不足的结果而导致不适当的治疗结果。
在使用后需保持产品的清洁及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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