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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吉康 一次性使用雾化器

批准文号: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60176号

厂商名称:余姚市吉康医疗器械厂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雾化器

规格型号:JKWHQMZXL×20mL、JKWHQMZL×20mL、JKWHQMZM×20mL、JKWHQMZS×20mL、JKWHQMZXL×6mL、JKWHQMZL×6mL、JKWHQMZM×6mL、JKWHQMZS×6mL、JKWHQYZ×20mL 、JKWHQYZ×6mL。

结构及组成:生产许可证:浙食药监械生产许可20090032号 药(械)准字: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60176号 有效期:24(月) 产品注册证: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60176号 灭菌方式:环氧已烷

适用范围:产品以氧气或压缩空气为动力源,供雾化吸入治疗用。

用    途:产品以氧气或压缩空气为动力源,供雾化吸入治疗用。

使用方法:

使用前所有组部件需进行清洁(除管子外),为了符合喷雾颗粒规格,在使用墙壁压缩空气及氧气或小型空气压缩机,流速率必须选择在5-8LPM范围

1、将管子的一端接在气源

2、以逆时钟方向旋转开喷雾瓶上盖,将其暂放一边

3、倒入处方药剂至瓶底,最大限量8ml

4、将喷雾瓶上盖装回原处

5、将口含器/面罩接在喷雾出口

6、当准备开始治疗时,开机接通气源

7、用嘴唇含住口含器/将面罩盖住整个鼻腔及口部然后慢慢呼气及吸气

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注意事项:

此产品为一次性耗材。

单一病患使用,不可替换使用。

本产品勿用耐高温及化学浸泡消毒使用,以防功能受损。

产品在受损及使用过久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喷雾输出不足的结果而导致不适当的治疗结果。

在使用后需保持产品的清洁及干燥。

产品备注: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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