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亮氨酸氨基肽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2401791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规格型号:LA561(R1a缓冲液:1×100ml ,R1b底物:1×4ml)
结构及组成:R1a:Tris 缓冲液,氯化钠;R1b:亮氨酸对硝基苯胺。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2年。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血浆中的亮氨酸氨基肽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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