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糖类抗原15-3定标液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1第3400537号
厂商名称:德国 罗氏诊断有限公司Roche Diagnostics GmbH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4 x 1.0 mL
结构及组成:CA 15-3 II Cal1:2瓶,每瓶含1.0mL定标液1。CA 15-3 II Cal2:2瓶,每瓶含1.0mL定标液2。人血清基质中CA 15-3(人源)的两个浓度范围分别约为15U/mL和约100U/mL。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用于Elecsys和cobas e免疫分析仪CA 15-3 II 定量检测项目的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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