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游离甲状腺素校准品(化学发光法)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403647号(变更批件)
厂商名称:贝克曼库尔特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S0-S5,2.5mL/瓶
适用范围:供医疗机构使用
用 途:在AxSYM系统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游离甲状腺素时,对系统进行标准校准。
产品说明:主要组成成份:含有游离甲状腺素,储存于经处理的人血清中。标准校准品A 0(ng/dL)、标准校准品B 0.5(ng/dL)、标准校准品C 1.0(ng/dL)、标准校准品D 2.0(ng/dL)、标准校准品E 3.5(ng/dL)、标准校准品F 6.0(ng/dL)。产品有效期:储存条件2-8℃,有效期14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产品备注:变更内容:产品有效期由“2-10℃保存12个月”变更为“-20℃保存12个月”。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注册产品标准、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中相应内容。审批结论: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经审查,予以变更。本批件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本批件有效期与原注册证有效期相同。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