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唾液酸校准品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2401977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995-21001 包装规格:4×3mL(冻结干燥制剂、复溶体积)。初始包装 瓶992-21011 3 mL
结构及组成:唾液酸(源于人血清),人血清。以人血清为原料的冻结干燥制剂。产品有效期:2-10℃ ,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作为唾液酸(SA)测定时的校准品,应与该公司的测定试剂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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