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腹腔内窥镜系统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220374号(更)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规格型号: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该产品由光学内窥镜和其附件组成。顶点视场角70°,允差-10%。实际视场角≥1.9W。视向角0°(PE590A、PE889A、PE898A)/30°(PE610A、PE909A)/45°(PE969A)。中心分辨率:d=4mm:≥8.51Lp/mm(L=40mm),d=10mm:≥25lp/mm(L=40mm)。单位畸变:70%视场处≤1%W/1°。
适用范围:该产品临床适用于腹腔手术中检查、诊断和治疗。
产品备注:生产者名称由“Aesculap AG & Co.KG”变更为“Aesculap AG”; 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220374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220374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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