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总甲状腺素校准品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2400204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1套/包装
结构及组成:1 套总甲状腺素校准品 1、2 和 3(2.3 mL,T4 溶于含抗微生物剂的人血清中);标定值0、60 和 200nmol/L(确切数据编码在批号定标卡内);批次定标卡;实验方案卡;24个校准品条码标签(每一个校准品有8个校准品条码标签)。产品有效期:未开封的校准品在2-8℃可储存52周。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体外对VITROS 免疫诊断系统定量化验人体血清和血浆(EDTA 或肝素抗凝)内甲状腺素(T4)进行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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