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血液分析仪用质控品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2402975号
厂商名称:日本希森美康株式会社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规格型号:SE CHECK-N: 4.5mL x 7瓶;SE CHECK-L: 4.5mL x 7 瓶;SE CHECK-H: 4.5mL x 7 瓶。
结构及组成:该质控品(SE CHECK)由稳定的人红细胞、人白细胞和血小板及含防腐剂溶液组成。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90天。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用于医学临床实验室中血细胞分析仪(又称血液分析仪)检测的质量控制。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