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2第3400264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规格型号:100测试/盒,4x100测试/盒,5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微粒子:1或4瓶(6.6 mL/100测试瓶;27.0 mL/500测试瓶) 包被了115D8 (小鼠,单克隆) 的微粒子,储存于含有蛋白(牛)稳定剂的TRIS缓冲液中。防腐剂: 抗菌剂。结合物:1或4瓶(5.9 mL/100测试瓶;26.3mL/500测试瓶) 吖啶酯标记的DF3 (小鼠,单克隆) 结合物,储存于含有蛋白(牛)稳定剂的磷酸盐缓冲液中。最低浓度: 0.05 μg/mL。防腐剂: 抗菌剂。产品有效期: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利用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CMIA)在ARCHITECT i 系统上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的 DF3限定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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