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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甲型肝炎病毒总抗体诊断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403221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规格型号:100人份

结构及组成:3套质控品1和2(加入了抗菌剂的冻干人类血浆),复溶体积1.0ml。产品有效期:8个月。附件: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性诊断人类血清和血浆(EDTA、肝素或枸橼酸盐抗凝)中是否存在甲肝病毒抗体(总HAV抗体)。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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