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癌胚抗原校准品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3401646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6瓶(4毫升/瓶)
结构及组成:校准品A由含有蛋白稳定剂的磷酸盐缓冲液组成;校准品B-F含有在磷酸盐缓冲液(含蛋白稳定剂)中配制的CEA(抗原来源于人细胞系)。产品有效期:2-8°C储存,有效期 2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癌胚抗原(CEA)校准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CEA时,校准IMx和AxSYM系统。
用 途:癌胚抗原(CEA)校准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CEA时,校准IMx和AxSYM系统。
产品说明:校准品A由含有蛋白稳定剂的磷酸盐缓冲液组成;校准品B-F含有在磷酸盐缓冲液(含蛋白稳定剂)中配制的CEA(抗原来源于人细胞系)。产品有效期:2-8°C储存,有效期 2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使用方法:癌胚抗原(CEA)校准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的CEA时,校准IMx和AxSYM系统。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注意事项: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特 点:校准品A由含有蛋白稳定剂的磷酸盐缓冲液组成;校准品B-F含有在磷酸盐缓冲液(含蛋白稳定剂)中配制的CEA(抗原来源于人细胞系)。产品有效期:2-8°C储存,有效期 2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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