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病理范围定值质控血浆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3第3400244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化验设备
规格型号:10×1mL
结构及组成:由选择的健康人血浆混合获得,血浆中对定义的因子浓度进行了调整,用HEPES缓冲液(12g/L)冻干储存。为避免接触激活凝固系统,制备时使用硅化试剂瓶,不含防腐剂。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24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在临床上用于提供凝血试验和纤维蛋白溶解试验的病理范围对照。用于下列检测项目在病理范围的质量控制:1. 凝血酶原时间(PT) 2. 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3. 纤维蛋白原(CLAUSS 法) 4. 凝血因子Ⅱ、Ⅴ、Ⅶ、Ⅷ、Ⅸ、Ⅹ、Ⅺ、Ⅻ和vWF 5. 抑制物:抗凝血酶III,蛋白C,蛋白S,α2-抗纤溶酶 6. 纤溶酶原激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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