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检眼镜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221836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眼镜及眼科设备
规格型号: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主要性能:视场角≥5°;照度:0~150Lx连续可调,最大照度应≥150Lx(l=20mm);照明场角≥7°,照明场无光照不均匀和明显暗斑出现;最小观察系统直径:2.5mm,允差±0.3mm;光学透镜从-30D到+38D连续可调,步长为1D。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页。
适用范围:该产品适用于医院急诊室、观察室、手术室、病房对病人进行眼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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