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革兰氏阴性菌鉴定及药敏板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2402963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B1017-301: 20 板/盒
结构及组成:见附页。产品有效期:在2-25℃的环境中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检测抗菌素的敏感度和鉴定快速生长需氧型和兼性厌氧型革兰氏阴性杆菌的菌落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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