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维生素B12辅助试剂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1402452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2×25mL/包装,6×25mL/包装
结构及组成:氢氧化钠0.4N。产品有效期:在2- 8°C的环境中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该产品作为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维生素B12试剂的辅助试剂,用于样本预处理,使样本中的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维生素B12从内源性结合蛋白中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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