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内窥镜通用手术器械
批准文号:国药管械(进)字2003第2220063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规格型号:见附件
结构及组成:该类器械为与内窥镜配套的手术器械。主要由抓钳、取样钳、取石钳、剪刀、吸液针、持针器、开口缝合打结推进器、触诊探头、结扎器、牵开器等组成。1、外形应平滑圆整,轮廓清晰,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纹、变形、残缺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0.2μm;2、铆钉应牢固铆合在相应部位上,不得有松动和脱落现象,当器械打开时不得跟动;3、各联接部件及插头与插座之间配合应牢固可靠,焊缝应平整光滑,无脱焊、虚焊或堆焊等现象。
适用范围:与内窥镜配合,临床用于内窥镜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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