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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肿瘤相关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Cancer Antigen15-3 ( CA15-3 ) Quantitative Assay Kit(Chemiluminescent Immunoassay)

批准文号:国食药管械(准)字2008第3400163号

厂商名称: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规格型号:96人份

结构及组成:CA15-3单克隆抗体。产品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用    途: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产品说明:

  测CA15-3预包被板:包被有CA15-3抗体的微孔板;CA15-3校准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CA15-3质控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测CA15-3酶结合物:由磷酸盐缓冲液稀释的抗CA15-3-HRP;测CA15-3样品稀释液:含有吐温20的Tris-HCL缓冲液;浓缩洗液:含有吐温20的磷酸盐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A液:含有鲁米诺Tris-HCL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B液:含有过氧化氢的Tris-HCL缓冲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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