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手术显微镜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3第2220751号(更)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显微镜
规格型号:PICO,PICO i
结构及组成:结构:产品由平衡系统、手柄、脚控开关、操作椅、显微镜体、磁制动器、UV保护过滤器、可选择的视频摄像系统等组成。*性能:总放大率为x·(160/f),其中x为焦距为160mm调焦大物镜时标称值,f为实际使用调焦大物镜的焦距;分辨率见标准;10X专用目镜:最大倍率至最小倍率对应视场直径为10mm-60mm;物面上光斑中心的照度不小于5000Lx。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外科手术与观察,PICO不能用于眼科的检查与手术,PICO i主要用于眼科手术与观察。
产品备注:补办注册证。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进)字2003第2220751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3第2220751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注册证有效期延长至2007.12.31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