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二氧化碳测定试剂盒(PEP碳酸酶法)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1第2402454号(变更批件)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规格型号:R1: 5×15 mL; R1:10×34 mL
产品备注:变更内容:1、规格由“R1:10 x 23 mL,R1:10 x50 mL,R1:10×77 mL”变为“R1: 5×15 mL;R1:10×34mL”。2、说明书中售后单位地址由“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希雅路69号15号楼第六层A部位”变为“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美盛路56号4号楼109部位”。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注册产品标准、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中相应内容审批结论: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经审查,予以变更。本批件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本批件有效期与原注册证有效期相同。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