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校准品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1第2401957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6瓶 (4.0 mL/瓶)
结构及组成:校准品A储存于添加了蛋白(牛)稳定剂的磷酸盐缓冲液中。校准品B-F含人血浆(经测试,捐赠者对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呈反应性;对HBsAg、HIV RNA或HIV-1 Ag、HCV抗体和HIV-1/HIV-2抗体呈非反应性),储存于添加了蛋白(牛)稳定剂的磷酸盐缓冲液中。 防腐剂: 抗菌剂。产品有效期:储存温度≤-10℃,有效期18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在ARCHITECT i 系统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的IgG类甲状腺过氧化物酶自身抗体(anti-TPO)时,对系统进行校准。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