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癌抗原125标准校准品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3401877号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诊断监护仪及试剂
规格型号:6瓶(4mL/瓶)
结构及组成:标准校准品A是添加了蛋白(牛)稳定剂的TRIS缓冲液。标准校准品B-F含有OC125反应决定簇 (人),储存于添加了蛋白 (牛) 稳定剂的TRIS缓冲液中。产品有效期:≤-10℃(首次使用前);2-8℃ (解冻后)。有效期:9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用于校准定量测定人血清中CA 125的AxSYM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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