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杭州诺尔康 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
批准文号:浙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10337号
厂商名称:杭州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医用电子仪器
规格型号:NSP-60A、NSP-60B
结构及组成: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其组成部分包括:信号处理单元、传输线圈、电池仓(耳背式电池仓、体佩式电池仓)、电池仓连接导线。产品上各控制开关旋钮应灵活可靠,操作方便,工作正常;传输线圈射频信号输出频率为:16MHz±.03MHz,输出幅度为:负脉冲-25V~-10V范围内,正脉冲10V~25V范围内;传输线圈与植入体的接收距离应在3~10mm范围内正常工作;与皮肤接触的壳体材料细胞毒性反应应不大于1级,无皮内刺激反应,无致敏反应;产品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适用范围: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与杭州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S-10系列人工耳蜗植入体配套使用。适用于6-65岁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语后聋患者。
用 途: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与杭州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S-10系列人工耳蜗植入体配套使用。适用于6-65岁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语后聋患者。
产品说明: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其组成部分包括:信号处理单元、传输线圈、电池仓(耳背式电池仓、体佩式电池仓)、电池仓连接导线。产品上各控制开关旋钮应灵活可靠,操作方便,工作正常;传输线圈射频信号输出频率为:16MHz±.03MHz,输出幅度为:负脉冲-25V~-10V范围内,正脉冲10V~25V范围内;传输线圈与植入体的接收距离应在3~10mm范围内正常工作;与皮肤接触的壳体材料细胞毒性反应应不大于1级,无皮内刺激反应,无致敏反应;产品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使用方法: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与杭州诺尔康神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S-10系列人工耳蜗植入体配套使用。适用于6-65岁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语后聋患者。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注意事项:
特 点: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是人工耳蜗系统的非植入部分,其组成部分包括:信号处理单元、传输线圈、电池仓(耳背式电池仓、体佩式电池仓)、电池仓连接导线。产品上各控制开关旋钮应灵活可靠,操作方便,工作正常;传输线圈射频信号输出频率为:16MHz±.03MHz,输出幅度为:负脉冲-25V~-10V范围内,正脉冲10V~25V范围内;传输线圈与植入体的接收距离应在3~10mm范围内正常工作;与皮肤接触的壳体材料细胞毒性反应应不大于1级,无皮内刺激反应,无致敏反应;产品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产品备注: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